2022年汕头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征集结果出炉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2022年汕头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征集活动已圆满结束。
本次活动共征集到433份问卷,投票结果显示,公众认为市场监管部门最需要加强抽检的食品品种排名依次为(票数从高到低):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食糖;调味品;酒类;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
感谢各位市民群众的踊跃参与!下一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此次投票征集结果,制定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服务群众生活。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第四批食品抽检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约谈会
为有效防患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压实“两个责任”,根据省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321责任约谈制度的要求,10月26日下午,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第四批食品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责任约谈会。会上通报了我市食品生产领域7至9月份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4家2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代表汇报了出现抽检不合格问题的自查情况及下一步整改预防措施,出现抽检不合格的辖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就加强企业监管特别是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做表态发言。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2年第四批食品抽检检出2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约谈会
会议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学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关键环节控制管理,严把原辅料进货查验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要认真开展原因排查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再次发生不合格情况,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基层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抽检不合格企业的核查处置工作;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梅潭大桥工程开启水上作业 建成后将解决澄海主城区与北部乡镇交通瓶颈,方便溪南、东里、隆都等地群众出行
为加快构建贯通城乡、内通外联的现代交通体系,当前,澄海区加快南澳联络线、梅潭大桥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金鸿公路、莲鸿路东延线、省道504线、505线等一批城乡主干道改造工程。其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省道S504梅潭大桥新建工程在市、区两级的重视和推动下,南北主墩施工钢平台正在搭建,南岸引桥开始桩基施工,抢抓黄金施工期加快推进。
省道S504梅潭大桥项目位于澄海区东北部,主线全长约2.8公里,整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项目南起省道S504与国道G324平交口,向北沿现状金溪西路紧邻溪南灌渠布线,于梅浦村口跨越韩江支流南溪河堤岸和水道,跨河后沿省道S504(樟隆公路)北行,终于省道S504与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澄海连接线溪南支线平交,途经澄海区溪南、东里、隆都三镇。
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其中,梅潭大桥主桥长约874米,主跨150米。据梅潭大桥新建工程现场负责人黄伟忠介绍,该工程自今年启动建设以来,随着征拆工作的推进,已经开辟了水上南北主墩钢平台搭建和南岸引桥桩基础施工等工作面。目前,北主墩钢平台施工已接近尾声,为11月底开始桩基础施工创造条件。南主墩施工钢平台正在进行打桩作业,南岸引桥同步开始桩基础施工,在建设用地陆续交付后南引桥桩基施工将大面积铺开。
据了解,目前韩江支流澄海南溪河两岸的往来只能绕行北溪大桥、东里桥闸或者省道S231线,绕行距离较长,严重影响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联系。梅潭大桥的建设,将实现省道S504的全线贯通,打通南溪河的交通隔断,拉近澄海区中北部溪南镇、隆都镇、东里镇等地的时空距离,南溪河两岸通行时间预计将比现状路线缩短半小时左右。同时,项目实现省道504线对国道324线、省道231线和潮环高速澄海连接线的串联,通达我市规划建设中的六合产业新城,对加强国省干线与周边高速公路的联系,加强六合产业新城和澄海区中部腹地对周边区域的经济辐射都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澄海区大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实施路网新建、改造,多条“断头路”相继被打通。随着汕北大道、中阳大道莱美路以西路段建成通车,澄海与汕头中心城区联结更加紧密,形成东海岸大道、中阳大道、金鸿公路、汕北大道、G324国道“五大干道”互联互通。同时,澄海区还完成城乡20条主干道建设和莱美路、安澄路等主干道建设,区域路网体系不断优化,内通外联交通体系初步形成,市民出行更加顺畅高效。
财政部:支持深圳在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深圳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不断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推动财政管理先行示范,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来看《实施意见》要点:
1、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2、鼓励深圳在全域范围内,推行以污染物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减污降碳指标为基础的奖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3、鼓励深圳通过财政资金、市场化经营收入等多元化方式,支持重大科技公共基础设施运营。
4、鼓励国家级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在深圳布局、投资,助力深圳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5、支持深圳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市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6、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深圳探索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本金、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式改革。
7、支持深圳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落实好进境免税店、出境免税店等政策,引导境外高端消费回流。
8、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
9、充分考虑举债空间、偿债能力、项目储备、使用进度等因素,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
10、实施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改革。
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包括: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
在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方面,鼓励深圳完善民生供给服务财政保障体制,建立健全民生政策备案和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发挥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作用,推动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方面,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在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深圳样板方面,鼓励深圳在全域范围内,推行以污染物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减污降碳指标为基础的奖惩试点。将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深圳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引导境外高端消费回流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包括: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
在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向政府科学基金或科技计划捐赠,探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财税政策。支持深圳探索建立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激励机制。鼓励深圳通过财政资金、市场化经营收入等多元化方式,支持重大科技公共基础设施运营。
在支持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现代产业体系方面,支持深圳与国家级基金加强合作,鼓励国家级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在深圳布局、投资,助力深圳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鼓励深圳探索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深圳加强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融资担保、市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在增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方面,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深圳探索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本金、投融资、建设运营模式改革。支持深圳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落实好进境免税店、出境免税店等政策,引导境外高端消费回流。
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包括: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在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面,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市规划引领下兼顾“强区放权”与“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两级财政关系。鼓励深圳设立重大发展项目资金,增强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财力保障。
在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方面,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研究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定位的税收政策。
在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方面,充分考虑举债空间、偿债能力、项目储备、使用进度等因素,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兑付风险。
实施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探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路径。包括: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强化财政人才队伍建设。
在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方面,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分类开展国有存量资产摸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盘活政府股权投资、政府物业、基础设施等政府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基于内控建设分类管理的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市场主体“三端”减负增效。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首购、订购等政策支持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实施电子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一照通办”改革。